- 稅務司
- (税务司, 稅務司)
官名。 清咸丰九年(1859), 南洋通商大臣聘英人李泰国(Harato Nelson Lay,1832-1898)为总税务司, 英人德都德(H.Tudor Davies, ?-1863)为江海关税务司。 十年十二月(1861.1), 总理衙门正式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, 建立总税务司署。 凡各地海关均设税务司, 由外国担任。 繁盛地方增设副税务司一或二人。 同治二年(1863), 英人赫德(Robert Hart,1835-1911)继任总税务司后, 订定章程, 规定各关税务司及其他外国帮办人员均由总税务司委派。 光绪二十七年(1901), 订立《辛丑和约》后, 凡位于通商口岸五十里以内的"常关"也归税务司管辖。 税务司对总税务司负责, 中国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(清由地方官兼, 民国以专任为主), 号为与税务司共同管理, 实际上只能管五十里以外的常关。 税务司制度, 解放后已废除, 台湾一直维持到1952年。
* * *(稅務司, 税务司) 官名。 清咸豐九年(1859), 南洋通商大臣聘英人李泰國(Harato Nelson Lay,1832-1898)為總稅務司, 英人德都德(H.Tudor Davies, ?-1863)為江海關稅務司。 十年十二月(1861.1), 總理衙門正式任命李泰國為總稅務司, 建立總稅務司署。 凡各地海關均設稅務司, 由外國擔任。 繁盛地方增設副稅務司一或二人。 同治二年(1863), 英人赫德(Robert Hart,1835-1911)繼任總稅務司後, 訂定章程, 規定各關稅務司及其他外國幫辦人員均由總稅務司委派。 光緒二十七年(1901), 訂立《辛醜和約》後, 凡位於通商口岸五十裏以內的"常關"也歸稅務司管轄。 稅務司對總稅務司負責, 中國政府任命的海關監督(清由地方官兼, 民國以專任為主), 號為與稅務司共同管理, 實際上只能管五十裏以外的常關。 稅務司制度, 解放後已廢除, 臺灣一直維持到1952年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